C在正常工作的较不利条件下,电源电缆或导线的绝缘材料在灯具内受到较高温度如果**过80t时应标出,以便选配相应的电缆和导线。对引入电缆或导线有特殊要求时,需注明规格、型号及适用温度。
D防爆合格证编号,证明产品已经防爆检验站正式检验通过。 有些产品防爆合格证编号后带“x”符号,这表明该种产品只能在某种特殊的安全使用条件下使用,规定条件应在灯具外壳或产品说明书中明确醒目地注明。
A防爆标志。
B基本标志:包括产品名称、型号、制造厂名、注册商标、出厂日期等。
C性能安全标志:包括额定电压、电流、标称频率、光源功率和数量、允许环境温度(该范围仅为-20~+40℃时可不标)、特定的适用环境标志(如对仅适用某一种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产品,须标明可燃气体的名称或分子式),灯具的分类标志(如"数字)等。
B为降低防爆灯具的较高表面温度、降低产品温度分组级别,设计选用特殊规格光源的防爆灯具须注明光源的名称、型号、泡壳形状和尺寸及生产厂。如不注明,使用者换用其他相同功率的灯泡时,防爆灯具的较高表面温度就有可能**出使用坏境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引燃温度,构成爆炸危险。